新房装修还未完工,装饰公司负责人联系不上了。10月31日中午,市民唐先生向“民情在线”96889677求助:装修款已付,合同也已到期,但装修还没完工,现在“装饰公司老板找不到人了”。
公司负责人“玩失踪”
给唐先生家装修的是一家名为骏驰装饰的公司。该公司在海虞镇七里香庭小区2幢租了一间门面房进行营业。
瞿先生是这家公司的员工,从开业至今,他从没见过公司的营业执照,他本人也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。虽然今年9月前,公司每月按时发工资,但9月15日一次发工资后,员工们的工钱就一直被欠着。他在10月31日下午告诉记者,公司实际负责人姓陈,盐城人,名片上印的头衔是“工程总监”。去年11月25日这家公司开业。按照陈总监给员工的说法,常熟这边是分公司,总公司在盐城滨海,从今年初到10月底公司接了十几单生意。今年9月起,陈总监经常回老家,说是“回老家开公司”“老家有工程”。目前,连唐先生在内,常熟公司还有3家装修工程没完工,其中两家在七里香庭小区,一家在望虞水岸小区。
![新房子装成了“烂尾房” 新房子装成了“烂尾房”](https://staticqn.qizuang.com/img/20171107/5a012e04ab496.jpg-s3.jpg)
瞿先生还说,10月30日上午10点不到,客户唐先生来公司将钱款与陈总监付清后,总监拿了钱就离开了。中午,公司一位项目经理打他电话,总监称“在谈个项目”,下午临近4点再打电话,总监改口说“有事,明天回公司”。到了31日上午9点45分左右再打电话时,这位总监又说“在老家”。项目经理问总监拿钱,他说:“没钱了,钱帮人还贷款了。”之后,这位总监就不接电话了。
两户业主遭遇“烂尾”
随后在该公司见到了当天与陈总监结账的唐先生。他是七里香庭小区业主,今年6月初经朋友介绍和这家装饰公司签了总价15.2万元的装修合同。按合同约定,今年10月底要完成全部装修。但到目前为止,楼梯还没装,墙上瓷砖没贴,地板也未安装。唐先生说,之前已按合同约定分两次支付了共6万元装修款,合同约定木工活结束后要支付装修总价的95%,但打听下来,之前给的钱并没有全部到项目经理手里。唐先生虽然心里感觉这家公司“操作不规范”“有很大风险”,他还是抱着一线希望,约了陈总监将剩余的5.4万元装修款结清了。
七里香庭小区另一位未完成家装的业主也姓唐。他和骏驰装饰签的是全包装修合同,总价25.8万元。目前,他已按合同约定付了24.2万元。合同约定装修从5月3日开工,到9月3日工程完工。可到9月3日,他家地板还没装、他只得自己出钱买了地板,并请人安装。他说,合同签完后,陈总监在合同上敲了公司图章。
装修合同上甲方即业主,乙方骏驰装饰公司一栏均盖的是“滨海骏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”图章。乙方法定代表人一栏没有填写。合同条款中有这样一条:合同生效后,甲方将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%工程款,在水电完工后支付30%,瓦工完成后支付30%,木工完工后支付25%。剩余5%在油漆完工后支付。瞿先生说,合同是网上找的装修格式合同样本,但总监修改过其中的某些条款。
善后不知何去何从
![装饰公司 装饰公司](https://staticqn.qizuang.com/img/20171107/5a012e04e1b47.jpg-s3.jpg)
听说陈总监一时联系不上,两位唐先生先向当地派出所报案,再一起去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虞分局。他们查询到骏驰装饰公司的注册地在滨海,成立时间是今年7月下旬,法人代表姓张。对此,其中一位唐先生对下一步该怎么处理很是担忧:“现在装修成了‘烂尾’,再去找其他装饰公司,估计没人愿意接手。”
11月1日下午3点多和2日上午8点半左右,先后两次按名片上的联系方式拨打陈总监手机电话,但均被语音提示告知该号码已“启用短信呼服务”。
“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”登记资料显示,滨海骏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登记状态为“存续(在营、开业、在册)”,成立日期是今年7月26日,经营范围中有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服务一项。该公司监事人一栏填写的是陈总监的名字。
11月6日,再次拨打陈总监手机,语音提示“已停机”。随后,记者联系到七里香庭小区那位和陈总监结清装修款的唐先生。他已请了别的装饰公司来做扫尾工作,并称没完成装修的3家业主都已去海虞派出所报警。他还告诉记者,望虞水岸小区的那家新房,已经完工的装修项目的材料被人拆走了,他推测是陈总监欠了施工队或是供货商钱款。
律师建议
面对装修烂摊子,三位业主该咋办?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卫东认为,业主们与装饰公司签了合同,但装饰公司没按时履约。业主们可以在合同签订地即常熟,向常熟法院提起诉讼,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诉求,也可以要求装饰公司继续履行完合同。如果业主能拿出相关凭据,还可以要求装饰公司进行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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